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4-10161 成文日期: 2024-04-17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43561号: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4-17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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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化土地改革,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农村土地的功能作用,充分释放农村土地的价值,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明确路径,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由之路。我市始终坚持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改革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保障农民权益、盘活利用农村资源有机结合,唤醒农村“沉睡”资源,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潜力。

一、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提升农机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的前提。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探索适度规模经营路径逐步清晰:一是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到2023年底,全市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52家,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251家。二是提升农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308家,成立联合社143家,辐射带动全市近一半农户发展;三是加快面向小农户的外包托管服务业务发展,利用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支持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带动小农户连片种植,提升收益。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有181个服务主体进入农服平台并纳入名录库管理,年服务面积129万亩次、服务对象13万人次、服务小农户数16.6万户。四是持续增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三方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好利益联结机制,切实确保农户分享发展红利,有效提升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到2024年底,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50家以上,省级达到100家,国家级达到19家;五是以村集体为主体推动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试点村以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托管生产的方式,推动农村土地集中连片,“小田变大田”,带动农田效益提升。

二、 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宅基地是保障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稳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一是通过调研、摸排掌握底数,截至2023年12月,我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约5.6万亩,约占农村宅基地总数量的8%;二是开展研讨,科学谋划适宜本市的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路径,与烟台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等3家驻烟高校联合,完成研究课题3项,科学论证了适合我市农村发展的盘活利用途径;三是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户房屋使用权,为我市依法有序盘活农村宅基地打好基础。四是发展闲置宅基地多形态利用方式,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利用闲置宅基地,按照本市文旅规划,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新业态、新产业,目前已打造出以长岛砣矶镇为样板的多家乡村旅游项目。

三、提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水平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主线,我市在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稳步推进和完善“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体制机制保障方面,强化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开展确权登记回头看,排查整改确权登记问题,有效巩固土地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土地流转风险防控,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排查,排查出土地流转费用过低、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以及土地流转未备案等问题104宗,涉及土地10860亩,切实消除问题隐患;成立市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依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8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使农村土地资源“流动”起来;推广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9个交易品种纳入交易市场,引导农村产权有序流转,截至2023年底,全市农村产权交易金额已突破万亿大关,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提高了集体和农民收入。

五、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区市抓好政策落实,深入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机制体制改革,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发挥改革实效。

(一)提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全面摸排全市可流转的农村土地,建立市县两级“拟流转土地储备库”,储备“万亩良田”用以对接招商引资项目,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落实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扶持项目落地落实,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加大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利用力度,探索闲置宅基地盘活路径。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地制宜、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学习借鉴改革试点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化体验廊道建设等契机,进一步挖掘我市区位条件、资源优势,探索我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高效路径。

(三)提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改革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会同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土地规划、助农资金投入等方面,发挥好政策引领作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配齐配强农村经管队伍,完善市县乡三级服务管理网络,保障土地制度改革水平;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途径,广泛宣传各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推动土地制度改革惠及更广大农村农民。

贵委提出的各项建议对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予以支持。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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